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在经营管理上要求高的单位,一般应该单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以便及时组织本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核算,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以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清理乱帐所需的资料: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1、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主要检查会计凭证的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会计账簿的登记是否合规、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是否充分等; 2、清查资金:主要是盘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并出具现金及银行存款盘点表。方案; 3、清理往来款项:主要是清查应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并编制应收、应付款明细账; 4、清理固定资产:主要是清点实有固定资产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清理库存商品:主要是盘点库存商品实物,结合账面余额进行会计技术性调整; 6、清查营业收入:主要是逐年逐月核实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的各项数据并据此清查有无欠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