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试验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喷射,泡沫-水喷淋系统,固定式泡沫炮灭火系统应进行喷泡沫试验; 对于泡沫喷雾系统,可进行喷水试验,并应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规范第2条:对于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
根据《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用液上喷射系统,条件适宜时也可选用液下喷射系统; 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储罐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原油属于非水溶性液体,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局部应用系统 .中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熟记!) 当高倍数泡沫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中倍数泡沫系统用于沸点45℃且固定位置面积不大100㎡的非水溶性液体流淌火灾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 • ㎡); 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喷射和液下喷射方式。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产生器安装于油罐壁的上部,喷射出的泡沫覆盖住整个燃烧的液面进行灭火。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顶、外浮顶和内浮顶三种储罐。与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相比,液上式造价较低,并且泡沫不易遭受油品的污染。缺点是当油罐发生爆炸时,泡沫混合液管道及泡沫产生器易被拉坏,造成火灾失控。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由泡沫喷射口从油罐底部喷入,经过油层上升到燃烧的液面扩散覆盖整个液面,进行灭火。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拱顶贮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其原因是浮顶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当只对外浮顶或内浮顶储罐的环形密封处设防时,无法将泡沫全部输送到该处。 当以液下喷射的方式将泡沫注入水溶性液体后,由于水溶性液体分子的极性和脱水作用,泡沫会遭到破坏,无法浮升到液面实施灭火。所以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水溶性甲、乙、丙液体固定顶储罐的灭火.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主要有罐体、胶囊、比例混合器、进水管路、出液管、排水阀、排污阀、安全阀、压力表组成。每个管路均安装有阀门、进水管线上装有压力表,胶囊装在罐体内,其内腔和罐腔是各自立的。它是用来储存泡沫灭火剂,并通过压力式比例混合器的作用,将消防供水置换装置内储存的泡沫灭火剂,并与供水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形成泡沫混合液的装置。按储罐的结构形式分为:卧式比例混合装置和立式比例混合装置;按比例混合器的个数分为:单比例混合器混合装置和多比例混合器。水成膜泡沫消火栓箱 产品简介 水成膜泡沫消火栓箱(以下简称栓箱)是一种新型低倍数泡沫固定灭火装置。它是将消火栓箱和水成膜泡沫灭火有效的结合起来,适用于扑灭较复杂的初期火灾,是高层和大型建筑、工厂、仓库、船舶、隧道及其它各种公共场所的固定消防设施。栓箱利用供水系统的压力水,通过负压式比例混合器与泡沫液混合,然后经软管由泡沫枪喷液灭火作业。使用时开启箱门,取下泡沫枪、软管、开启球阀或消火栓(若配置了消火栓)喷射水成膜泡沫。
整体高度达到了1.6米,常用于各类商业、歌舞娱乐场所。因为这类场所对灭火器的配置要求也很高,而灭火器配置的间距和消火栓箱的配置间距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所以这种消火栓箱采用和灭火器箱一体化的设计布置,不分开设置,以免过多的占用面积,兼顾美观,同时也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