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发货日期
确认订单——确认货物价格,货量。
确认合同——确认好合同的成交条款,终发货量,货物价格,晚出运船期。
通知联系货代
通知国内代理,联系国内货代准备清关单证。
清关单证:B/L,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质检证书,包装声明等(单证需根据具体的品名,进口国家等具体而定)
进口货物是指将货物从外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行为。税法规定,凡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应于进口报关时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其大体的程序差不多。不同的是要先办手册。(关于手册的办理有空再另辟主题)分为进料加工手册和来料加工手册。报关的时候要用加工贸易的手册,再加上一般贸易几口所需的资料进行报关。
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 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海关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场所(包括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对所申报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以核对单物是否相符。海关查验时,报关人应派人到现场协助海关工作。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书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