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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水厂车间净化工程

更新时间:2025-03-29 21:03:17 [举报]

口服固体制剂工艺流程概述一
片剂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辅料预处理、配料、制粒、干燥、整粒、混合、压片、包衣以及内包装、外包装等步骤,以A产品生产工艺为例。
1.原辅料前处理
原辅料使用前应目检、核对毛重。液体原料必要时应过滤,以除去异物。
原辅料前处理包括粉碎和过筛。粉碎的目的在于减小粒径,增加比表面积,有利于提高难溶性药物的溶出度和生物利用度,有利于制剂中各成分混合均匀;过筛的目的是获得较均匀的物料,对提高混合均匀度、颗粒的流动性,重量差异、片剂的硬度,减少裂片等具有明显的效果。
随着供应商原辅料加工工艺以及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某些产品生产工艺不需要对原辅料进行粉碎与过筛,粉碎与过筛等预处理操作会带来交叉污染的风险,应尽可能避免。
2. 配料
按生产进行API和辅料的称量,配料前应按领料单先核对原辅料品名、规格、代码、批号、生产厂、包装情况。计算、称量及投料复核,操作者及复核者均应在记录上签名。
手工配料目前大多在称量罩下进行,也可采用自动的机械配料系统,完成物料的称量过程。
3.制粒
(1)干混
API和辅料按规定时间采用干混的方式混合均匀。
(2)黏合剂的制备
黏合剂常由黏合剂物料和润湿剂配制而成。黏合剂可以作为架桥.靠黏性使混合均匀的物料聚结成粒,干燥时黏合剂中的溶剂蒸发,残留的黏合剂固结成固体架桥,常用的润湿液有水和。
(3)制粒
制粒时,按规定将原辅料混合均匀,加入黏合剂,对主药含量小的品种应按药物的性质用适宜的方法使药物均匀度符合规定,一个批号分几次制粒时,颗粒的松紧要一致。
采用高速湿法混合颗粒机制粒时,按工艺要求设定干混、湿混时间以及揽拌桨和制粒刀的速度与加人黏合剂的量。当混合制粒结束时,将混合益的内壁、揽拌桨和盖子上的物料擦刮干净,以减少损失,消除交叉污染的风险。
对黏合剂的品种、温度、浓度、数量、流化喷雾法制粒的喷雾、颗粒翻腾状态以及干燥制粒的压力等技术条件,按品种特点制定必要的技术参数,严格控制操作。

生产工艺设计
1.前处理工艺
由于原材料的性,材质量的稳定性是十分必要的,需建立符合良好终止管理规范的种植基地,规范炮制方法。材和饮片的储存、运输应符合中国GMP(2010年修订)附录5第17条至23条以及第28条的要求和其他要求。
中国 GMP (2010年修订)附录5规定:
第十一条 提取、浓缩、收膏工序宜采用密闭系统进行操作,并在线进行清洁,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采用密闭系统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可在非洁净区;采用敞口方式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应当与其制剂配制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
(一)处理后的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露天干燥;
(二)应当使用流动的工艺用水洗涤拣选后的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他药材,不同的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洗涤。
第三十条 毒性材和饮片的操作应当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材洗涤、浸润、提取用水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饮用水标准,无菌制剂的提取用水应当采用纯化水。
2. 提取、精制、浓缩工艺
提取物是多数制剂的起始原料,提取工艺对于制剂是至关重要的。提取主要受溶剂、温度、时间、pH等因素影响、提取工序多、周期长,且大部分为多味药材混合提取物,提取过程各组分相互反应,提取工艺的影响因素很多,如药材粉碎度、多糖和蛋白质,这些都为微生物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所以,在提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微生物水平。提取后的固液分离方法有自然沉降、过滤、离心等。之后,对分离产物进行浓缩,有真空浓缩、膜蒸发等方法。浓缩液的干燥常用常压干燥、减压干燥、喷雾干燥等方法。因提取物成分复杂、有效组分不明确,现阶段质量手段十分匮乏。检测项仅有相对密度、溶解性、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总固体含量以及微生物限度等。
提取浓缩设备应尽可能洗择带有自控系统的,使用管道连接,材质和内表面光洁度符合工艺要求、易干清洁。提取工艺应该关注药材投料量,药材料碎度、药材湿润度、提取溶剂(浓度、pH等)、提取溶剂量、提取温度、提取罐内压力、提取次数等参数。
常见的精制工艺有:萃取(水提醇沉法和醇提水沉法、超临界萃取法)、膜分离法、柱分离法等。水提醇沉法和醇提水沉法分离效果较差,超临界萃取法(常用CO2)一般用于热敏物质、挥发性物质的提取分离。膜分离是利用两侧的压力差、浓度差、电位差使药液各组分有选择地分离。柱分离法一般使用大孔吸附树脂,吸附药液中各组分,然后使用合适的溶液洗脱,收集相应阶段的洗脱液,达到分离的目的。

洁净室物料净化
1.1洁净室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其他物品出,应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
1.2进入无菌生产洁净室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其他物品,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在出设置供物料、物品灭菌用的灭菌室和灭菌设施。
1.3物料清洁室或灭菌室与洁净室之间应设置气锁或传递柜。气锁的静态净化级别应与其相邻别洁净室一致。
1.4传递柜应密闭良好,并应易于清洁。两边的传递门应有防止同时被开启的措施。传递柜的尺寸和结构应满足传递物品的要求。传送到无菌生产洁净室的传递柜应有相应的净化设施。
1.5洁净室产生的废弃物应有传出通道。易产生污染的废弃物应设置单的出口。具有活性或毒性的生物废弃物应灭活后传出。

净化车间空气洁净过滤器的选用
1.过滤器配置原则
在空气洁净技术中,通常是将几种效率不同的过滤器串联起来使用。其配置原则是:相邻二级过滤器的效率不能太接近,否则后级负荷太小;但也不能相差太大,这样会失去前级对后级的保护。从吸入新风开始,一般分为过滤,级使用初效过滤器,第二级使中效或亚过滤器,第使用过滤器;个别也可能分,在第之后,再增加过滤器。
空气洁净度100000级及100000级的空气净化处理,应采用初效、中效、过滤器过滤,其中1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也可以采用亚空气过滤器代替空气过滤器。洁净度3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宜采用初效、中效过滤器二级过滤, 但需经计算确定。
2.净化空调系统基本流程
净化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设备除空气过滤器外还包括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等热湿处理设备和风机,通常按所需功能段组合在空调箱内。空调箱各功能段可根据不同处理要求进行组合。
3.空调箱
通常把风机、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等部分组合起来,放在空调箱内。对于级别低的过滤器也可以放在空调箱内,这样装修方便。常用空调箱的形式如下。卧式空调箱。风量范围30x104m3/ h,特点是占地面积大、造、操作检修方便。②叠式空调箱。风量范围(1~7)x104m3/ h,占地小、高度高、检修不便。③立式空调箱。风量范围(0.3~2.0)X104m3/ h,占地省、高度高、更换滤袋不便、造价低。
用于净化系统空调箱的材料可以是金属的,亦可以是非金属的。对箱子的要求是:箱体要求有更高的严密性和强度;板壁要求有更好的保温性能;箱体内壁光滑,不锈蚀,易清洁。
4.净化系统的调频控制装置
净化系统中安装有初、中、过滤器,在运行过程中,各级过滤器阻力随运行时间而变化,造成系统风量的变化。所以应用差压传感器,在风机上实行调频控制,其优点是使系统风量恒定,房间压力稳定;节能;可满足值班送风要求,风机启动平稳。

新版GMP车间洁净度级别
终产品生产操作示例
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
高污染风险的产品灌装(或灌封)
C级
1、产品灌装(或灌封);
2、高污染风险产品的配制和过滤;
3、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灌封);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终清洗后的处理。
D级
1、轧盖;
2、灌装前物料的准备;
3、产品配制(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配制)和过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终清洗。
注:(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
洁净度级别
非终产品的无菌生产操作示例
B级背景下的A级
1、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分装、压塞、轧盖等;
2、灌装前无法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转运和存放;
4、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级
1、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下的产品置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
2、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后处于密闭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级
1、灌装前可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2、产品的过滤。
D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的终清洗、装配或包装、。
注:(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的特性等因素,轧盖操作可选择在C级或D级背景下的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合A级区的静态要求。
第十三章 无菌药品的终处理
第七十六条 小瓶压塞后应当尽快完成轧盖,轧盖前离开无菌操作区或房间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第七十七条 无菌药品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经过验证,避免产品遭受污染。
熔封的产品(如玻璃安瓿或塑料安瓿)应当作的检漏试验,其它包装容器的密封性应当根据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检查。
第七十八条 在抽真空状态下密封的产品包装容器,应当在预先确定的适当时间后,检查其真空度。
第七十九条 应当逐一对无菌药品的外部污染或其它缺陷进行检查。如采用灯检法,应当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检查,灯检人员连续灯检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定期检查灯检人员的视力。如果采用其它检查方法,该方法应当经过验证,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并记录。
第九章 消毒
第四十三条 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洁净区进行清洁和消毒。一般情况下,所采用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多于一种。不得用紫外线消毒替代化学消毒。应当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耐受菌株及污染情况。
第四十四条 应当监测消毒剂和清洁剂的微生物污染状况,配制后的消毒剂和清洁剂应当存放在清洁容器内,存放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A/B级洁净区应当使用无菌的或经无菌处理的消毒剂和清洁剂。
第四十五条 必要时,可采用熏蒸的方法降低洁净区内卫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应当验证熏蒸剂的残留水平。

消防设施
1.1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1.2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耐火等级、建筑物体积以及生产特点等确定。
1.3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宜设置在非洁净区域或空气洁净度级别低的区域。设置在医药洁净区域的消火栓应嵌入安装。
2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大于25m,水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1.4当医药工业洁净厂 房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除应符合现行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系统;
2空气洁净度在B级及以上医药洁净室,不宜设置喷头。
1.5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备层及可通行的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内应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
1.6医药工业洁净厂房配置的灭火器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1.7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放置贵重设备仪器、物料的场所设置固定灭火设施时,除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时,不应采用卤代烷以及能导致人员窒息的灭火剂;
2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采用预作用式自动喷水装置。
1.8消防给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系统应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及相应的管件;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也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和相应的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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