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不少,但是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促进回收利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甚至我们的政策法规建设,我们的标准制度,以及我们的技术等等,这些方面都还刚刚起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强调,我国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汽车报废回收利用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 过时政策难以满足现状 事实上,对于汽车报废带来的危害,我国并非没有关注,只是相关政策早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2001年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办法,标志着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2006年等部门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这是我国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面,但是相对较为宏观,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报废车,在外国的意思是指第二手的汽车或者是使用过的汽车,然而在我国也就没那么讲究了,我国社会对于报废车的定义就是“旧机动车”,那么,在2005年的我国和联合发布的报废车辆流通管理法当中,就有明确的报废车定义,意思是指办理了注册登记的手续,但是在达到我国制度报废标准之后所从事的车辆的交易或者是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汽车行为,我们基本可以确定的一点就是,在我国核查合格的报废车交易市场出售的汽车,它们都是符合了我国的车辆流通相关规定的。
我公司从事报废车回收,报废汽车回收,二手报废车回收的公司。主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目前经营报废机动车、农业机械、机械设备及装备回收、拆解及其综合利用;废旧船舶回收、拆解及其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金属材料、建材、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报废机动车回用件、再制造件销售;科技产品开发、销售。
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开展和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都要进行申请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取得资质认定的回收企业拆解经营场地发生迁建、改建、扩建的,须重新申请企业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省注销其原《资质认定证书》。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证书》。
随着我国成为汽车消费的大国,报废汽车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推行汽车回收工程,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促进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而且更是解决废旧汽车引发的社会公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依托科技手段,研究对废旧汽车的有效回收、再生利用和妥善处置,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十分长远的现实意义。
车子是越来越多了,放假上班什么时候都堵的要生要死了。尽管城市已经足够拥堵,但车子每年还是在卖,自然是因为车子也是消耗品肯定会有报废的时候,不然你在野外,或者某些偏僻的城销总能看到很多报废汽车,日复一日停在那里。难道废车不该去报废回收么?这些人就这么随意把车子丢了?更完善的管理能带来更广阔的市场。只有每个环节都畅通了,我们的再制造业才能更发达,城市也才能更清洁更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