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7-2023相比2016版标准对适用范围、原料要求、技术要求、其他理化指标、附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中变化比较大的部分主要涉及原材料及理化指标要求,
1.关于淀粉基塑料
本次修订纳入了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相关安全要求。标准针对此类材料规定了所用淀粉的种类及质量规格要求;考虑到对于淀粉含量较高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其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检测值主要受其中淀粉成分的影响,因此针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规定了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特殊要求。
2.关于植物纤维的管理原则
近年来,由于环保要求,很多企业积极研制含有植物纤维类填料的食品接触制品,本次修订明确了植物纤维填料的管理原则。植物纤维填料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GB 9685)的要求。未在GB 9685正面清单及相关公告中的植物纤维应进行新物质申报,经评估之后方可使用。
3.芳香族伯胺的
为了管控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芳香族伯胺迁移到食品中带来的风险,本次修订增加了芳香族伯胺的。芳香族伯胺是一类含芳香性取代基的胺类物质,可能来源于食品接触材料中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的次级反应产物等。除了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中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外,其他来源的芳香族伯胺应符合本标准表2中“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的要求。对于来源于塑料材料及制品所用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芳香族伯胺,在本标准附录 A、GB 9685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已经规定了迁移,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基础树脂的管控
本次修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和风险评估结果完善了塑料树脂名单、及使用要求。新标准附录A补充及拆分树脂的CAS号;修改树脂的名称、物质的SML/QM和SML(T)、其他要求;删除注1-5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对于基础树脂原料不再有正己烷提取物、灼烧残渣、干燥失重等要求。
注意:1、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也要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2、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淀粉:食用淀粉应符合GB 31637、变性淀粉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
3、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照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超过,应按照GB 31604.8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以测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
4、高锰酸钾消耗量测试不适用于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5、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要求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食品级聚乙烯是一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聚合物材料,常用于食品包装、食品容器、食品袋等食品接触材料。它具有以下特点: 1. 安全性: 食品级聚乙烯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使用时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溶解到食品中。 2. 耐高温性: 食品级聚乙烯具有较高的耐高温性,可以承受一定温度下的热处理,适用于热食品的包装。 3. 密封性: 食品级聚乙烯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可以有效保持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 4. 透明性: 食品级聚乙烯具有良好的透明性,可以清晰地显示食品的外观和质量。 5. 耐化学腐蚀性: 食品级聚乙烯对酸、碱、盐等物质具有较强的耐化学腐蚀性,不易受到腐蚀破损。 总之,食品级聚乙烯是一种安全、耐高温、好密封、透明的食品接触材料,能够满足食品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