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西瓜酱罐头、青梅、乳酸菌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虾(味)片时,建议允许使用量为0.10g/kg;
性状 红褐色或暗红褐色均匀粉末或颗粒,无臭,耐光、耐热性(105)强,对柠檬酸、酒石酸稳定,在碱液中则变为暗红色。易溶于水,呈带蓝光的红色溶液,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本品遇铜、铁易褪色,易被细菌分解,耐氧化、还原性差,不适于发酵食品应用。
用途:用作食品、饮料、药品、饲料及化妆品着色剂。 用于涂料、油墨、塑料等行业及文教用品的着色。用作食品着色剂,我国规定可用于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青梅、虾(味)片、浸渍小菜、红绿丝糖果、糕点上彩装和西瓜浆罐头中,使用量0.1g/kg;在植物蛋白饮料、乳酸菌饮料中使用量0.05g/kg;在冰淇淋中使用量为0.02g/kg。
用于食品,医药,日用化妆品的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