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透露,大量报废汽车流向了“灰色地带”,非法回收的待报废车主要有两个流向: 其一,直接被“套牌”转卖到了农村、偏远山区。“这些车辆往往安全性能堪忧;如果车辆迁出不落地,一旦出事,原车主是要担责的。”市场总监廖智勇说。北京的郝先生就曾遇到过这样的陷阱,2016年时,他通过网络获得了中介姜某的联系方式,将自己开了13年的桑塔纳交由姜某进行报废处理,没想到姜某在提车回程途中将一名6岁儿童当场撞死并逃逸,经查该车所有人为郝先生,被撞儿童家人将其及姜某共同诉至法庭,要求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其二,被非法拆解之后部分零部件流入汽配交易市场。廖智勇说,报废车经非法拆解后,汽车零部件有可能转到汽配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甚至“五大总成”会被车贩子以各种方式出售给汽修厂,大量报废汽车零部件被重新装到车上,变成一颗颗奔跑在路上的“定时炸弹”。
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求真务实,和谐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的服务宗旨,坚持立足主业,狠抓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法规,强化和规范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取得持续稳步的发展,并拥有一支行业经验丰富、技术强、职业素质高、团结协作好的职工队伍;近年来,公司报废汽车回收量逐年增加,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加快汽车更新报废,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多次山西省物产集团及有关上级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山西太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成立的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资质的国有资企业,注册资金1300万元,系山西物资产业集团旗下的分公司。山西物产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产业园(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山西省发改委立项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厂址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工业园区。该项目总投资3亿元,占地160亩。目前建设有办公楼、营业大厅、半封闭式拆解车间、预处理车间、钢构库房、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建筑设施,面积12000平方米;地面硬化并做防渗漏停车场面积达20000平方米。 该项目的建设旨在通过静脉产业尽可能地把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建立工业横生和代谢生态链关系,实现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引起广泛关注,由此带来的汽车回收利用领域面临的问题日益。数据显示,作为世界汽车产销大国,我国2011年民用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报废量超过400万辆,预计2020年报废量将超过1400万辆。 随着汽车报废数量的增长,由此带来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峻,并将严重制约中国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汽车回收利用,其中包括制定强制性的汽车回收利用标准和法规。 报废汽车不合规操作危害重重 过去3年国内汽车消费的爆发式增长,出乎很多人意料;2009年我国已成为大的新车市场,并已正式步入汽车社会,但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完整规范,这也使得国内汽车在日益增多的报废汽车面前面临挑战。 随着大量汽车步入报废期,由此引发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难题、重金属污染高发问题和交通安全事故等频频发生,加强汽车回收利用管理变得十分迫切。 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并给社会、环境和个人都造成了相应的危害。
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 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器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 据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4531万至4700万辆,今后每年报废的汽车都将在200万辆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测算,到2010年若我国报废汽车的30%用于再制造,则年均销售额可创360亿元,回收附加值490亿元,解决就业18万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万吨。据了解,近几年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2000年我国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有210万辆。汽车是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产品,如果能对汽车的大部分零件实现再制造,将会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主要包括内燃式发动机、传动装置、离合器、转向器、启动机、化油器、闸瓦、水泵、空调压缩机、刮水器马达、油泵、刹车动作筒、动力控制泵和缓冲器等。 事实上,汽车上的钢铁、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达50%以上。经处理后的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例如回收的旧塑料保险杠,经碾碎后可重新塑造,其生产成本比采用原始塑料制造低15%,至于汽车上的一些贵重元件材料,回收利用的价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