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还需要做防爆验收吗?来自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分享!
很多企业客户都很疑惑,购买回来的带有有效真实防爆合格证的的电气设备安装后,是不是表示就能正常使用了?
这里涉及到使用防爆设备是不是等于整体防爆的问题?
我们知道,每个产品都有他们的生命周期,从生产、推向市场、终端用户使用、损耗到消亡。防爆设备作为特殊行业的特殊设备,它们的生命周期不仅仅是看产品本身,还要看产品的安装方式、维修保养方法等。而实际中,往往发生由于用户使用不当导致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而引起爆炸事故,这是很值得警惕的。
因此,新投入使用的防爆设备的安装验收尤其必要和重要。
防爆设备安装后,在项目交接给使用方之前还应委托具有国家检测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初始检查,以确保整个项目的防爆安全性能。防爆验收标准依据AQ 3009、GB/T3836.15、GB/T3836.16、GB 50257等国家强制标准。
对防爆设备安装验收后,并不是一劳永逸。为防爆设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能够在危险场所长期安全使用,还对使用中的防爆设备进行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国家检测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根据检查不符合项目及时采取防爆整改措施,并将第三方资质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立足于华南地区,是一家专注防爆认证和煤安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现场防爆检测方面,我们服务过瀚蓝环境、LG、美兰机场、京东方等大型企业,获得国内多家机构的授权。
随着防爆电器的越来越普及,很多爆炸性危险场所都安装使用了防爆电器。很多终端用户认为,只要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安装了防爆电器就万事大吉了。实际很多情况是,所谓的防爆电器并没有防爆合格证或者防爆合格证过期、等,铭牌跟防爆合格证不一致,防爆型式选型不符合、气体防爆电器设备和粉尘防爆电器设备混用,防爆电器安装的布线不当,线路不接地,在隔爆外壳上打孔、安装按钮引起防爆失爆,防爆电器长期受腐蚀、高温、激烈振动等。
针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标准中有规定: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至少3年委托一次具有防爆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防爆电器的性能、安装、维护等的检测,对检测不符合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在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进行防爆现场检查,不仅仅是安全生产部门的要求,更是企业对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视。
粉尘场所现场防爆安全检查的一般项目
1、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A、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B、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C、如果将窗户或者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4)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A、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B、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C、疏散路线应设置明细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2、工艺设备
(1)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2)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应设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
(3)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者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的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的低着火温度。
(4)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B、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5)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者筛子,防止杂物和设备碰撞
(6)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锆等金属粉末或者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7)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8)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9)设备外壳应有非燃材料制成
(10)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等现象。
(11)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应符合GB/T15605的相关规定
(12)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者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3、防雷防静电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照GB50057中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者制品间接接地
(2)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者防静电材料制成
(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应进行跨接。
(4)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者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4、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电力设计应按照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项。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为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2)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3)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绣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4)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电机的进线扣,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者YCW橡胶电缆。
注: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10区和11区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将粉尘爆炸场所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5、通风、除尘
(1)宜按照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立的除尘系统
(2)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
(3)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
(4)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并采用外滤型式
(5)收尘器宜安装于室外,如安装在室内,其泄爆管应直通室外,且长度小于3m,并根据粉尘属性确定是否设立隔爆装置。
(6)在收尘器进,出风口处宜设置隔离阀,并安装温度监控装置
(7)脉冲喷吹灰袋式收尘器宜采用氮气,二氧化碳或者其他惰性气体作为清灰气源。
6、消防
(1)应根据粉尘的物理化学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器
(2)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
(3)若燃烧物与水接触能生成爆炸性气体,不应用水灭火。
7、作业安全
(1)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2)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3)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应及时清扫。
(4)不应使用压缩空气井下吹扫。
(5)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粉尘爆炸场所防爆安全检测规范—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GB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粮食加工企业粉尘防爆安全标准
GB17918-200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29-2013 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30-2013粮食平房仓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GB18245-2000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6543-2008高炉喷吹烟煤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17269-2003铝镁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T165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200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12476.2-201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
在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现场防爆检测的流程
1、企业提供防爆现场的面积和防爆电气产品数量给我们评估报价。
2、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企业提供防爆现场的详细资料
3、工程师到现场对防爆电气产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项出具整改意见
4、企业按照整改意见在预定周期内配合整改
5、工程师再次现场评估,评估合格后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6、企业提供终检查报告给当地的安监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