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时效处理设备”主要是利用共振的原理对被时效工件进行整体应力消除和均化,防止其变形开裂,因为需要让被时效工件形成共振,所以整个操作过程,用橡胶垫或枕木将工件支撑从而离开地面,对于桥梁、钢结构厂房等已固定的工件则无法进行有效时效;而“超声冲击设备”则是依靠可以随意移动的超声冲击枪和工件接触,针对性的对工件局部进行应力消除,想冲击哪个部位就将冲击枪对准哪里就可以。
“振动时效处理设备”的振动方式不是上下振动,而是以正玄波的方式进行敲击作用,因此振动能量也相应减少,而“超声冲击设备”是做的前后冲击运动,输出的能量没有衰减,因此到达工件的有用功要远远大于振动时效设备。
“振动时效处理设备”拘于激振器的性能,设备的振动频率只能达到166HZ(10000转/分),而“超声冲击设备”是利用超声波发生器和换能器、变幅杆组成的高频冲击设备,其冲击振动频率可达到20000HZ以上,是“振动时效设备”输出频率的12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