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计量发展水平是支撑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产品质量、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手段。如今,已经逐渐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国计量法上世纪八十年代颁布时国内尚无“计量校准”一说,只有“计量检定”,因此国家质检总局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规定: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
所谓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就包括企业内部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等使用的测量设备,这些测量设备进行检定还是测试(可以理解为现在的校准),送外检/校还是内部检/校,检/校的周期多长,均“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自行确定”和“自行决定”、“任何单位不得干涉”。而关于计量标准考核的规范则是要求“企事业单位的高计量标准”建标并接受考核,对于用于内部校准类似于计量标准的“测量设备”并没有要求强制建标和接受计量标准考核。
一般设备校准后证书上都会推荐一年一校准,有人说一些设备事完全不用每年都校准的。设备的校准周期可以自己规定吗?如果按自己规定的周期校准的话评审组认可吗?
好是自己规定校准周期,因为校准周期是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相关的。校准周期可以自己确定,但同时还要参照国内的计量法要求(如果你们申请的是CNAS认可)。其实在标准(ISO/IEC 17025:2005)5.10.4.4中明确指明,校准证书不应该包含校准间隔的建议,但是如果与客户有协议,或被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所以,可以调整设备校准周期,但前提是你们给出调整后的合理依据,否则,审核时仍然不会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