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中国实施商标战略取得的显著成效受到国内外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国商标申请在“逆势而上、一枝秀”。4月26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先生在致中国的贺信中指出:“中国拥有世界上大的商标局。仅仅去年,中国的商标申请量就已经达到83万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马德里体系中,中国的国际商标申请排名世界位,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11月18日,高锐总干事访问总局,再次高度评价工商总局在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上做得非常出色,商标工作为世界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这是对中国商标工作、中肯的评价。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