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上海上海一般固废处置,上海宝山区危废处理公司,上海青浦固废处理,上海奉贤区固废处置公司 |
面向地区 |
造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原因主要有:
基层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危险废物种类多、涉及行业范围广,对基层执法人员知识和现场执法能力要求较高。但是,当前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排放标准、危险废物产生流程等方面知识掌握不够。基层存在人员力量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尽合理、技术人才缺乏、人才培养工作薄弱等问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环境执法监管乏力,全链条管理亟须加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由于人员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对危险废物处置工作监管乏力。多数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存在执法监管缺位问题。
危险废物鉴别困难,缺乏技术支撑。当前环境执法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主要依据环评文件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类别繁多、性质复杂,而且不断出现新类别,执法人员对未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名单内的一些危险废物存在鉴别困难、难以界定,缺乏执法依据的问题。
2020年,国家长江办、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央电视台暗访发现,重庆某公司近200吨含油污水和残油“流落”在外,部分跨省非法转移到湖北枣阳处置。
2020年8月25日,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以下称枣阳分局)。
接到线索后,枣阳分局立刻向公安和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启动联合办案。
接到线索当日,枣阳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和属地赴现场调查,该废矿物油非法处置点在一钢构厂房内,四周为农用地,有单釜式油罐、卧式油罐、立式油罐、HEC螺杆机智能控制系统、板框压滤机、过滤罐等处置设施。
现场有3个渗坑,无防渗措施,生产废水直排渗坑。为保护好现场,在公安部门和当地的见证下,枣阳分局对废矿物油处置设施、生产控制装置实施查封扣押。
2020年8月26日,枣阳分局委托对渗坑内废水及周边土壤采样检测,同时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该场所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类建设用地,为检测结果适用标准和案件移送提供支撑。
经检测,现场渗坑内的废水石油类浓度为128mg/L,土壤中石油烃的含量为1.74×104mg/kg,超过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石油烃风险筛选值21.1倍。
为有力打击整个利益链条,枣阳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赴重庆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与重庆相关部门共享信息。
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本案嫌疑人张某某(废矿物油处置点经营者,湖北省枣阳市人)通过中间人庞某某和胡某某(湖北省荆门市人,均由重庆市另案处理)向重庆的某船舶保洁公司购买废矿物油,后跨省转移至湖北枣阳进行处置。
经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认定,该公司收集贮存的残油为危险废物。
为便于后期环境修复、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湖北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与重庆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交通部门等沟通,决定将张某某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由湖北省枣阳市立案。
张某某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残油3车达89吨,并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损害。
目前,枣阳分局联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土壤环境修复的前期调查工作,同时委托对扣押的废矿物油进行妥善处置。
2021年4月22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娄烦分局(以下称娄烦分局)执法人员在娄烦县马家庄乡现场检查时,发现马家庄村乔林沟内倾倒有大量黑色粘稠物伴有刺鼻气味,随即执法人员报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寻求技术支持。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勘察,判断黑色粘稠物疑似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遂立即启动联动机制。
2021年4月23日,娄烦分局将案件移送太原市娄烦县,并委托检测公司对倾倒现场的黑色粘稠物采样,经现场快速检测发现该黑色粘稠物呈强酸性,初步认定为危险废物。
同日,太原市娄烦县正式立案,并将案件报送至太原市,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和侦破工作,对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抓捕。
经查,本案涉及山东和河南等省,山西娄烦县境内共有3处危险废物倾倒点,合计约3630余吨。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太原市联合开展跨省调查,溯源娄烦县境内倾倒的黑色粘稠物系山东某石化企业产生的废油渣非法转移至河南某企业进行非法处置后产生的二次油渣。
根据采样鉴定结果,该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太原市娄烦县人民已启动环境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污染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主营行业:市场调研 |
公司主营:危废处置,一般固废处置--> |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1-13 |
经营模式:生产+贸易型 |
公司邮编:20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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