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勇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商品别名 |
双头大炒炉,单头大炒炉,双头小炒炉,单头小炒炉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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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中餐店设备 |
其内涵是:勇宏公司通过与企业签订节能分成合同,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燃气节能服务,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并与企业分享节能效益,以此取得节能服务报酬和合理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有点类似BOT(建设、营运、移交)商业模式。其特点是:企业、、勇宏公司负责运作节能项目,并节能率,产生节能效益后,与企业一同分享,以此取得并滚动发展。因此,勇宏公司不是节能产品销售商或节能项目工程商,而是节能服务商。
通俗地说,假设某企业上月的燃气费用是10万元,经勇宏公司采用汰旧换新后,同等条件下,燃气费用下降到了6万元。企业看到了实实在在的燃气节省现象后,开始与勇宏公司分享这4万元的燃气节能效益。由于该燃气节能工程改造是由勇宏公司全程投资完成的,勇宏公司理应分享50%的燃气节能效益,即2万元/月的节电效益用于弥补勇宏公司的投资成本。经过n个月的运行后,勇宏公司与企业的合同到期,节能服务即告结束,勇宏公司收回了投资成本,同时也获得了收益,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及的燃气节能设备,全归该企业所有。
可见,在整个项目运作中,企业不用投入一分钱,即可座拥4万元/月的燃气节能效益,项目合同期满后,还可免费获得的节能设备!这就是勇宏公司节能分成模式的魅力所在!勇宏公司不仅要提供节能项目的全额投资,还要承担节能技术与项目成败的风险;不仅要负责节能项目的建设,而且要节能项目的效果,这是任何节能产品销售商与节能项目工程商所无法比拟的魅力。因此,勇宏公司销售的是项目,是节能服务项目与能源管理项目,是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项目里的产品、技术和工程都是服务的手段,而非服务的目的,企业购买的不是产品和技术本身(因为这些都是免费提供的),而是产品和技术带给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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