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砂浆指的是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经砌筑成为砌体的砂浆。 它起粘结、衬垫和传力作用,是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泥砂浆宜用于砌筑潮湿环境以及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
基本要求
1.砂浆拌合物的和易性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新拌砂浆体积密度:水泥砂浆不应小于1900千克/立方米;混合砂浆不应小于1800千克/立方米。砌筑沙浆的配合比一般查施工手册或根据经验而定。
2.砌筑砂浆的强度、耐久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3.经济上应合理,水泥及掺合料的用量应较少。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
1.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
检验砂浆强度时至少应采取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比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10%,在沉入度、分层度合格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三组配合比分别为成型、养护、测定28d砂浆强度,由此确定符合试配强度要求的且水泥用量低的配合比作为砂浆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