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包括外协件)检验
采购物资进公司后,仓管员要求供方并按位置放置,清点品名、规格、数量、制造单位等。
仓库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到现场对实物进行取样或检验,并按检验作业书进行理化性能检验或试验,将结果反馈给采购员并由其填写《进货验证记录》。
必要时可进行材料的试验分析,由检验员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进行抽检分析。
检验合格的物资粘贴合格标志,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当合同规定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时,相关部门提前沟通好,安排检验员到货源地,按正常检验流程进行验证。
进货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外观检查、工艺验证、提供合格文件等方式。根据物资的重要程度,依照进货验证规程中规定的验证方式进行。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操作者应正确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必要时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校准和调整或再调整。
操作者如发现测量装置无编号、无合格标识、*周期和有故障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品质部报告,并由联系品质部进行处理。
操作者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维护和保养,并防止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到品质部办理测量装置移交手续。
对闲置测量装置,由品质部从现场收回或进行封存,需要时再重新启用。
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品质部提出《监视测量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品质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废,由品质部负责组织对报废装置进行标识或撤离使用现场。
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应在《监视测量设备一览表》上登记量具使用位置。
当操作工在任何情况下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失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品质部进行处置,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同时,生产单位应对原采用该测量设备检测的产品进行隔离和标识,并重新测量评价;对其所测已交付或发给下道的产品应通知顾客或下道。
对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通知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并保持记录:
a) 对不合格的测量装置进行标识和撤离现场。
b) 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后续措施。
c) 对已发运的可疑产品通知顾客,并采取后续措施。
对本公司能修理的自制量具,由品质部组织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要求进行修理。对本公司不能修理的量具,由品质部联系外送修理。修理后的量具应按4.2要求再次检定。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准则包括:
a) 法律法规;
b) IATF16949标准;
c)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乌龟图;
d) 顾客要求等及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表。
产品审核依据:
a) 产品图纸或其它工艺文件;
b) 包装规范;
c) 检验书、检测设备操作规程等。
d)《产品审核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