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沿介质和管道泄漏的强度和频率变化特征如下: 1.漏水的声源是漏水附近的一点。在土层中,如果介质是均匀的,振动将以球面波的形式向各个方向扩展。传播距离越远,振幅越小。传播距离越近,振动越强。 2.由于北方冬季寒冷,同口径管道的埋深比南方要深。江浙一带小口径水管埋深不足1m。由于土壤的声振吸收层的衰减,尤其是高频声波,与浅埋层面积相同的情况下,更容易听到漏水声,而当埋层较深,声音听起来频率较低时,相对较难听到漏水声。 3.当管道埋在不同土层中,且土层致密有弹性时,声振动传递损失小;如果土层太软或太硬,很难激发振动。前者比后者更容易从基层听到。如果表面有草皮和泥土,不利于振动检测。另外,塑料管的检漏比塑料管更难。
一般要求 (1)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当采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时,不应采用焊接。系统管道采用内壁不防腐管道时,可焊接连接,但管道焊接应符合相关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报警阀后)管道不能采用焊接,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2)消火栓给水系统管径﹥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径﹥100mm未明确不能使用螺纹连接,仅要求在管径≥100mm的管段上应在一定距离上配设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点。 (3)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推荐采用螺纹法兰,当采用焊接法兰时应进行二次镀锌。 (4)任何管段需要改变管径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异径管接头和管件。 (5)有关消防管道连接方式及相关技术要求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中的有关规定。
支架或吊架设置要求 1.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另外,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的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
管道支吊架: 1.支架、吊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 2.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5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3.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4.管道支架或吊架的设置间距应满足要求; 5.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消防给水管道设置要求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 1.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支状管网; 2.向管网输水的进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能满足供水要求; 3.管道的直径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4.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城镇房屋和道路的改建和拓宽等致使原管道及设施受地面荷载变化和原土层被扰动的影响而发生断裂泄漏现象明显增加。自来水管道漏水检测和维修成为城市给水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我国的城市给水系统中每年因泄漏而造成的浪费相当惊人使水资源本来就缺乏的局面更加严重。由于历史原因城市长期实行公益性供水供水价格低于成本供水企业依靠补贴维持经营自身缺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