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组成”。七部委12号令《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组成”。
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商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库建设工程、水电工程、防护堤建设工程、水闸建设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防渗渠建设工程、(高速)公路工程、隧道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道路)路面改造、人行道步行街铺设工程、铁路工程、桥梁工程、机场修建工程、电力工程、电缆桥架建设工程、箱式变电站工程、管网工程(燃气、热力、石油)、城市供电供水供气工程、环保绿化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工程、弱电系统、海岸工程、冶金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网络通讯)等等
作者注:此处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这一条件要区分对比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的条件,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要求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周期不足一年的建设资金落实不得低于合同价的50%,建设周期超过一年的建设资金落实不得低于合同价的30%。这一点很好理解,招投标活动处于项目的起始阶段,拟完成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管理等)还没有确定,而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则不然,此时项目已经着手施工,施工准备活动已基本完成,因此资金的落实程度要严格于招投标阶段,以防止因资金的不足导致项目建设停滞甚至流产,破坏构建和谐社会的蓝图,影响民族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