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在生活中大多指是指公文、书信、契约等,但在“文书鉴定”中的文书除了包括公文、书信、契约等,还包括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等文件。
现行鉴定技术,书写笔迹、印章等鉴定还存在可能,但对于签字盖章的形成时间,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内认可、统一的检验、鉴定方法,故在空白纸上签字后补充内容,如无其他证据予以否定,很难确定该份纸张没有法律效益。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变造文件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经变造的文件一般人很难识别出来,即便通过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使用放大镜、显微镜、紫/红外线检测、分色检验方法、光谱成像技术等等复杂的“高科技”进行鉴定,也无法确保不会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