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高空作业、户外搜索、公路巡逻、湖海搜救、现场勘察,提供多角度、远距离照明。
设备各组成部分应完整,表面应无损伤,电气线路连接可靠,各紧固部位无松动现象,设备运行应无卡滞现象。安装于车辆上的设备,升降系统处于起始位置时,从地面起至设备高点的高度应不小于1.2-1.8米,其他部分不超过车身范围。
照射距离 特殊配光设计,反光、聚光性强。
泛光灯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30°、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20°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cd,
提升高度 照明灯具从起始位置被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其提升高度应不小于1.8m。
密封性 升降系统应有可靠的密封性,工作时不应有漏油或漏气现象。当升降系统提升到大行程,静止状态下12h,桅杆下降距离应不大于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