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资质 1、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本标准中对非注册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技术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业务形态和客户需求继续呈现多样化趋势,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新的业务模式和领域,实现了勘察设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4年,全国共有19262个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与上年相比增长0.2%。其中,工程勘察企业1776个,占企业总数9.2%。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695.69亿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8%。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