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为了规范执业印章的刻制和使用,保障执业印章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机构内部及外部的执业印章刻制、使用、保管及监督等管理活动。
三、定义与分类
执业印章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或认可的,用于证明执业人员职业资格和执业能力的印章。
执业印章按照使用范围可分为:执业资格证书印章、执业单位印章、执业章(如合同章、财务章等)等。
四、刻制管理
执业印章刻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本机构的相关规定。
刻制执业资格证书印章,需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的印章店进行刻制。
刻制执业单位印章,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到的印章店进行刻制。
刻制执业章,需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单位证明文件到的印章店进行刻制。
五、使用管理
使用执业资格证书印章,需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资格证书上加盖印章。
使用执业单位印章,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使用执业章,需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单位证明文件,并在相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执业印章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本机构的相关规定。使用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遗失、被盗用等情况的发生。
如有遗失、被盗用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本机构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六、保管与监督
本机构应建立健全执业印章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执业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和监督等环节的规范有序。
执业印章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加密存储、限制接触等。
本机构应定期对执业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如发现违规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本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执业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和监督等环节进行记录和管理,以备后续查证。
本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执业印章的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或外部人员,本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本机构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机构保留对本规定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