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制作五招必杀技
一、“投标须知”莫弄错
“投标须知”是招标人提醒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务必全面,正确回答的具体注意事项的书面说明,可以说是投标书的“五脏”。比如,某投标者将“近三年”,理解为“近年”。将“成功交易业务记录”理解为“内部机构成功开发记录”,以致于使形成的投标书违背了“招标须知”,成为废纸一张。
二、“实质要求”莫遗漏
《采购法》《招标投标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这意味着投标者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一条实质性要求遗漏,未作出响应,都将成为无效标如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须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若投标者E遗漏了对“招标货物有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具有该货物的经营许可证”这一要求作出的响应;投标者F在投标书中遗漏了对“投标人取得对所投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这一要求作出的响应,则投标者E和投标者F,都将因“遗漏”而被淘汰。
三、“重要部分”莫忽视
“标函”、“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都是投标书的重要部分,也是体现投标者是否具有竟争实力的具体表现。倘若,投标者对这些“重要部分”不重视,不进行认真、详尽、的表述,就会使投标者在商务标、技术标、信誉标等方面失分,以至于后落榜。例如,投标者不重视写好“标函”,则就会在“标函”中不能全面反映本公司的“身价”,不能充分表述本公司的业绩,甚至将获得的重要奖项(、市优、鲁班奖等),承建的大型重要项目等在“标函中没有详细说明,从而不能完全表达本公司对此招标项目的重视程度和诚意。再如,一些投标者对“技术措施”不重视,忽视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业绩和拟用于本项目精良设备名称的详细介绍,以致于在这些方面得分不高而出局。
四、“细小项目”莫大意
在制作投标书的时候,有一些项目很细小,也很容易做,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这些细小项目主要是:
①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封记的;
②)未全部加盖法人或委托授权人印签的,如未在投标书的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未在所有重要汇总标价旁签字盖章,或未将委托授权书放在投标书中;
③投标者单位名称或法人姓名与登记执照不符的;
④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法定注册地址的;⑤投标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
⑥投标书的附件资料不全,如设计图纸漏页有关表格填写漏项等;
⑦投标书字迹不端正,无法辨认的;
⑧投标书装订不整齐,或投标书上没有目录,没有页码,或文件资料装订前后颠倒的等。
五、“联合制作”莫轻视
在实际招标采购中,有时会发生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这样,投标书就需要几家供应商一起合作。那参加联合制作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轻视,如果大家都持不重视态度,就会发生你依他、他依你,大家都不认真,都不负责,以致于形成无效标的情形。例如,在一次大型工程招标中,有9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于大家都不重视投标书制作,制作前也没有哪一方询问其他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所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竞争性谈判VS竞争性磋商一招认清
一、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二、竞争性磋商
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两者的基本区别
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评审方法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者。
招投标基础知识
一、招投标概念
招投标,是招标投标的简称。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招投标分类
招投标从广义上可分为工程招投标货物招投标和服务招投标。工程招投标主要指工程的新建、改造、扩建、维修方面的施工行为或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投标主要包括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监理,还包括其他项目的审计、造价、物业服务、保洁保安、物流运输等。货物招投标包括设备招投标,物资招投标和材料招投标。
三、招投标形式
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投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否则就失去了竞争意义。
邀请招投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实践中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被称为"议标",是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标后压价",在开标之后再要求投标人降低。从易招标团队的实践来看,标后压价属于多轮博弈,投标人在密封报价时通常会预留降低空间,因此如果招标人如果对真实成本把握不够精当,反倒容易产生不良后果--价格虚高或者供应商无利可图从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且,依法招标的项目,"议标"是有违《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四、招投标原则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招标信息公开。其次,公开原则还要求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原则,要求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使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公正原则,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每一个投标人的优劣。不得改变载明的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评标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原则,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得发布虚假的招标信息,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不得擅自放弃中标项目。
五、招投标的意义
1.工期普遍缩短。
2.工程造价普遍有效合理下降,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六、招投标的流程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 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废标、流标、无效投标的区别分析
一、废标
采购法中的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法中的“废标”=投标无效
二、流标
“废标”与“流标”这两个术语,在采购活动中表述的意思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同的。
废标=流标采购项目在开评标的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活动作废,须重新组织招标活动。这种情形,既可以说这个项目“废标”了,也可以说这个项目“流标”了
废标≠流标
采购项目经历了开评标过程,已经确定中标者,但在中标结果公告后被投诉,监管部门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依法重新进行招标这种情形,通常不会说该项目流标了,因为这个项目本来是招成功的,只是后来因为投诉被废了。
废标和流标的区别:
“废标”更多地体现了动作的一面,是人力作用后的结果;而“流标”则更多地表现了一种状态,表述的是采购失败,相当于采购项目还未开始就流了。
三、无效投标
无效投标=投标无效
无效投标是指投标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法律界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是指投标行为或投标活动无效,与无效投标的内涵大体相同。
无效投标≠废标
在采购工作中,“无效投标”和“废标”是两个涵义完全不同的术语,却经常为人们所混淆。
“废标”指整个招标活动作废,须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无效投标”指某一份特定的投标文件被评标所拒绝,失去了继续参与评审或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废标”的权利在于采购单位及监督单位,“无效投标”的权利在于评标。
我们常讲的“被废掉了”,包括许多文章里讲的大多数“废标”情形,应当属于无效投标,并不是真正的废标!
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一、招标的来源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所以招投标是有法律依据的,有些仪器设备的采购是需要要经过招投标进行的,
比如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都是有明确的招标采购规范的,很多企业也会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仪器设备购买。
二、招投标相关的术语
1、投标金投标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通常是开标前提交。
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用,
3、履约金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的费用,以中标公司能够行合同约定
4、资格审查投标报名之般需要提供资质证明,符合要求后方才可以参加投标
5、流标
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需要重新招标
三、招标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4、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5、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四、招投标流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采购办审核(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方式)
2、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招标公司)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司)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公司)
5、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唱标)
7、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8、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认,发布中标公告
9、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1、领取合同(交纳中标服务费,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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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招标文件制作投标策略
一、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其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技术规格;
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0.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12.主要合同条款
二、易犯的错误
标书中某些细节不注意可能会导致废标,例如以下两种。1.标书的授权书中授权人一栏签字: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授权人认为在授权人一栏签字就可以了,而未在右下角再签字。
2.招标文件中格式明确要求小标题序号为(一)(二)(三),投标文件却使用(1)(2)(3)
三、分析招标文件的“六步法”
1、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市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所以投标人要关注。看资格审查,主要是看业绩、规模、财务、人员等硬性指标,再看自己的企业投标有没有硬性门槛。虽然本着鼓励竞争的原则,资格审查一般不会要求太高或者太特殊,但是也要认真对待。
2、看详细审查
主要看招标文件中的一些商务、技术的评分标准。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进行大概分析,大概要求什么标准,客观分(比如业绩、财务情况、进度安排等)和主观分(比如方案等)怎样拿高分,根据这些制定投标策略,寻找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劣势,做到心中有谱。
3、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细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里面涵盖的都是关键性条款,认真研读有助于理清楚整个投标文件要怎么做,尤其是包含一些不可偏离条款(实质性条款)
4、看合同部分
结合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看合同大致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等。5、看技术规范书这部分要和技术人员详细充分交流,尽量或者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记住关键点
关键点一般包括:公示期,投标截止日期,保函或者金,投标开标地点,文件格式(比如关键页的签字盖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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