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亮点。根据新修改的公司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 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这一改革有利于个体创业、可以促进我国建立信用体系、有利于推动资源配置方式转变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登记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
集体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