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污损)文件鉴定
包括依据变造文件鉴定标准判断检材是否存在添改、刮擦、拼凑、掩盖、换页、密封、 消退、伪老化等变造现象;依据污损文件鉴定标准对破损、烧 毁、浸损等污损检材进行清洁整理、整复固定、显现和辨识原 始内容等;依据模糊记载鉴定标准对检材褪色记载、无色记载 等模糊记载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依据压痕鉴定标准对检材压痕内容进行显现和辨识等。
文书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方法和知识,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内容、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污损文件,是指受人为的或自然条件的影响而被污染、损坏或发生其他变化的文件。污损文件检验是文件检验的内容之一。污损文件包含变造、模糊与损坏文件三类共有十一项具体内容。例如,类变造文件,是指消退字、添改字、擦刮字和拼补字等方法变造的文件;第二类模糊字迹的文件,是指涂抹掩盖字、书写压痕字、锉削金属冲刻字、自然退色字、浅淡字和重叠字等不易看清文字的文件;第三类损坏文件,是指烧毁字、断离字和文件浸泡粘连字的文件。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污损,都会使文件的纸张、墨水、油墨等物质材料发生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并且在文件上表现出一定的特点,因此可以运用各种理化方法进行检验。
篡改文件鉴定又称变造文件鉴定,篡改的定义通常解释为在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涂改、添改、挖补、拼凑、移植、刮擦等方式,改变、歪曲文件真实内容、形态的行为。篡改文件鉴定就是判断文件是否被篡改的技术。篡改文件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是否被篡改、变造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提供客观依据。
依据相关规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涉及到文书物证鉴定项目,同时也涉及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污损文件鉴定、特种文件鉴定、指印鉴定等鉴定项目,因此,请委托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是注意选择具备上述资质的机构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