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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危废处理公司,危废回收处置

更新时间1:2024-10-05 16:43:37 信息编号:fb3fhtapof1842 举报维权
十堰市危废处理公司,危废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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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湖北省春年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店铺
认证
报价 人民币 5556.00
关键词 市危废处理,十堰危废处理,鄂州市鄂城区危废处置,黄石市区危废处理
所在地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孝南经济区车站工业园1幢101号房
肖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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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产品详细介绍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的申报后,进行转移联单运行。
1、完成后,在系统里填报联单信息,确认后打印盖章并签字(一式三份),产生单位自行留存产生联。
2、危险废物转移交接时,产生单位将转移联和处置联交由运输单位随车运行。
3、运输单位确认收运的危险废物后,在转移联和处置联上签字确认,转移联加盖公章后自行留存。
4、许可证单位收到危险废物后,比对核实联单信息,确认后在处置联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同时应当在二日内在管理信息系统内点击确认。
5、电子联单运行完毕后,各区县和市固废管理中心收到转移确认信息,可以进行询和统计汇总。

对于贮存总量较大的液体废物,经审批同意后可建造较大的地上、半地下或地下式露天贮罐进行存放。其细则如下:
a. 各种储罐贮存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完好、有效,如液面计、压力表、呼吸阀、安全阀等。
b. 地上、半地上储罐应设置由与存放废物相容(不起反应)材料制成的防护堤,防护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容积。
c. 防护堤高度在1-1.6米之间为宜,其实际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米。
d. 防护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储罐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护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米或储罐高度一半(以其中较大值为准)。
e. 性质不相容液体不应布置在同一防护堤内储存。
f. 防护堤雨水排放管应设置带锁的闸阀,闸阀应委托专人管理,正常时应为常闭状态,排放雨水时应由值班人员打开带锁闸阀并加强对储罐的巡视,防止危险废物泄漏事故,放干雨水后应立即关闭闸阀并重新上锁。
g. 地下式液体危险废物储罐应设置双层防渗层以确保废物不致渗漏,防渗层材料应与所储存的废物相容。(推荐办法是混凝土内层经环氧树脂处理后再抹厚度大于5厘米的素混凝土,然后在表面铺设高密度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衬垫层)。
总存量不超过300公斤(公升)的危险废物可以按规范要求妥善包装后存放在有防渗能力的箱柜或承托盘之中,贮存液体(含半固体)废物的箱、柜或承托应能盛装其存放容器或存放总量1/5(以其较大值为准)的液态(含半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排污收费制度:《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的征收对象和范围是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并且不符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所属分类:物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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