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这里我们要问什么是发明?
多数国家的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至于学者对发明的定义则是众说纷纭。了解和分析各国法对发明的规定,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中国法实施细则中指出“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则增加了公布、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1.受理阶段
局受理处或局代办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缴纳申请费后,该申请将进入下一步。
注意:如未在限定时期内缴纳申请费,该申请将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