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好处
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提升企业形象
说明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说明企业是国家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
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是吸引地方、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认定对人员方面有什么要求?
对高新企业人员配置的要求,在《认定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结合该办法的其它相关内容我们对该条规定应从以下方面理解:
,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科技、研发人员的比例要求。根据上述数据要求,从政策上看,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比例为包含关系,许多这样认为。但在实际审查中,各的观点并非完全一致,有人认为不是包含关系,即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应各占当年职工人数的30%和10%。
第二,企业人员配置应科学合理。企业在人员的配置与划分上,应与其学历、职位、任职时间等信息切合。如规定“ 科研人员要求在公司连续工作183天以上”,申请人就应提供这些人员的相关就业,如劳动合同、出勤记录等。
第三,对科技、研发人员的界定,企业要有明确的表现记录。如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工资单、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等。
第四,科技、研发人员,在财务系统一定有个人所得税报送记录。在实际审查中,审查人员可能会进入个税系统或通过会计凭证进行现场核对。
后再说的一点是,要申请成高新企业,除人员配置应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具备: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处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同销售收入总额之比达到相关要求;知识产权的数量、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研发组织机构的管理水平、销售收入与资产总额的成长性这四个指标的得分都70分。
的高新收入到底是怎么确认?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这个“定义”包括“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定性是定量的前提,定量是定性的延伸。评审工作是定性,专项审计工作是定量。在认定实际工作中,专项审计工作摆在评审之前,形成工作顺序的倒置。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由于注册审计师知识方面的原因,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认定造成困难,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定性问题影响审计定量的判断,也是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分岐的原因。
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一、财税优惠
1.凡经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可分次摊入成本;购买国内外技术、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 [2001]38 号第十条
3.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 10% (含 10% )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50% 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 号第十一条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
二、政策倾斜
1.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市设立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出资引导设立的投资机构,多渠道筹资,以市场调研投入、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贴息、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市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申请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申请费和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实施资金支持。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 京政发 [2001]38 号 ] 第二条款、第二款.
2.发挥采购政策对的扶持作用。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凡纳入本市市级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于同类产品,采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品。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 [2001]38 号 ] 第二十六条
三、人才优惠
(1)鼓励各类人员通过专职、等形式在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
(2)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年分几次认定?
每年科委都会发布有关高新企业认定及复审的通知,来规定当年认定提交材料的时间,每年申请高新认定的分两批,批于8月左右提交材料,第二批于10月左右提交材料。
的认定标准
1、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2、知识产权标准
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3、年限标准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