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通常是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占权。
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知识产权类型: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占;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1、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和精神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2、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法占分较多。考查内容侧重于对法条的记忆。集中在著作权主体,保护期限,作品的合理使用与强制许可;专利的种类及保护范围,专利权的期限(尤其始期)及无效撤销,专利侵权责任;商标的种类,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审批程序,商标权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等;
1、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不断上升,而专利法的地位尤其:先,从总体上来看,知识产权法的地位在不断上升。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知识产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强,从到公民都意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其次,从知识产权法的内部组成来看,专利法的地位尤其。这提醒考生在备考时应注意根据各个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合理地安排复习时间;
3、在考点分布上依然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判定和救济历来是知识产权法部分的内容,司法考试中的知识产权法试题依然是了这一;
4、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的考查: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是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民事的特特征,是我们把握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概念的基础,也是我们掌握知识产权具体法律制度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