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合作细则监理合作
工程监理业务工作方案
(一)项目承接阶段
市场调研与项目跟踪
成立的市场调研小组,关注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动态,收集各地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包括项目规模、投资金额、建设单位、招标时间等。通过与相关部门、水利行业协会等建立良好沟通渠道,及时获取潜在项目信息。
对监理团队成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其熟悉项目情况、监理工作流程和相关规范标准。明确各成员的岗位职责,签订岗位责任书,确保监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监理合同等资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措施等进行全面规划。监理规划应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各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针对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详细阐述各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检验方法、验收标准,以及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和方法。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完成,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格。
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和修改。
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放线情况,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控制点和水准点,确保工程定位准确。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计划,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的堆放、保管情况,确保原材料不受潮、不变质。对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并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对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质量验收资料,经监理人员审核合格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质量事故,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