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1]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权。
为何注册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很多电子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网络热词是否一定能够借势成功注册为商标,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预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法定要素。网络热词并不享有天然成功注册的特性,也不能理解其一定不能作为商标获得注册,符合下列法定要素是商标注册的前提,如果连此前提条件都缺席,那么必定会吃到商标注册的闭门羹。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首要要素是须符合商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具体而言包括:
《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相冲突;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六)带有歧视性的;(七)带有欺性的;(八)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第二,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应符合商标注册的显著性要素。
显著性作为构成商标的核心概念,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服务的来源特征,其决定着特定的标识是否可以通过注册获得商标权。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重量及其他特点的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或词汇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第三,网络热词注册商标还应符合商标注册的在先性要素。
我国是一个以“申请在先原则为主的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即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但是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形,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在法定期间内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或由各申请人以抽签方式决定,或由商标局作出裁定。由此可见,我国采取以“申请在先”为主要原则,但在某些的情形下也不排除“使用在先”原则的适用。
商标是什么?就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个标识,受法律的保护;公司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时候,别人是不能使用你这个标识经营同类产品,不然就是侵权行为。所以说新开的公司先把商标注册下来还是有必要的。商标注册要满足的条件是:
1.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有公司的营业执照;
2.申请的商标类别在商标局里面不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图样;
3.给代理公司的委托书。
申请商标注册时,在碰到中文、英文、图形需要一起申请时,知识产权机构会提议大家选择分开注册。但是许多朋友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为了增加收益瞎忽悠。其实不然选择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提出申请注册有以下好处:
1、减少注册风险性
商标审查时,倘若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3个要素要与此同时通过商标的审查,该商标才可以被审查通过。
一旦这其中任意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类似,则整个商标将整体驳回。倘若将三要素分开注册,即便有个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类似被驳回,而其他2个要素则是能够注册成功。
2、注册后应用灵活
在应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能够单应用并注册标记;还可以组合在一块应用并注册标记。
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块整体注册的,应用的时候只能整体应用并注册标记。通常标志中,中文、英文、图形三部分较为立,分开注册有利于之后灵活应用。
3、加大保护力度
各自提出注册后,3个部分都立而显著,一旦碰到侵权行为,有利于。
4、加速商标审查速率
商标审查时,国家商标局对于构成要素较多的商标,审查所耗时间会更长,如遇疑难商标,可能延后审查。选择分开注册,构成要素单一,会节约商标审查的时间。
有人说,既然企业能够注册商标,那么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先需要说的是,如果个人想要注册商标的话,那么需要是个体户才行,换句话来说就是,个人没有办法注册商标,但个人是个体户的话,就可以注册商标。
我国对于个人申请商标的规定,经历了一个从严格限制到鼓励准入,再从自由宽松到严格规范的过程,到了现在,国家对个人注册商标上放松了一点,也就是,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但需要拥有经营主体资质。
具体过程如下:
1993年的时候,《商标法》规定只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户才能申请商标,而个人(自然人)不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商标。
2001年的时候,《商标法》改变了对自然人商标注册的限制。
2007年,《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中规定,个人(自然人)要注册商标,是个体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执照等。
201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通告称,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申报商品或服务范围是否在其核准经营范围内不再进行审查。也就是说,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在类别上的限制得以放松;但需要拥有经营主体资质这一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1、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2、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者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金;同时授权者给予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