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GA 180-1998)是根据轻便消防水龙的结构特点和技术特性,参考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分析和经过验证试验后形成的。轻便消防水龙(GA 180-1998)为轻便消防水龙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以及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轻便消防水龙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因为消防水龙是轻便消防灭火设施,没有消防泵,只是连接市政管网的,所以不需要消火栓启泵按钮报警的。轻便水龙主要是设置在有存在火灾可能的不严重的场所,人u小面积的网点,丁戊类的不危险场所,消防软管是危险的火灾场所的用来辅助消火栓灭火的初期火灾和灭火的人员自救的措施。消防轻便水龙20m的卷盘管的保护半径为25m的,25m的卷盘管的保护半径为30m。
轻便水龙应配置直径为25,并有内衬的消防水带,长度是30米左右。
轻便消防水龙是:在自来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消防接口、水带及水枪组成的一种小型简便的喷水灭火器具。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