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的使用:是各类建筑中常见的可启闭防火分隔构件。符合要求的防火门应具有良好的耐高温、隔热及防烟雾穿透的性能,并应具备在火灾时人员通过后自行关闭的功能,确保发挥其防火分隔作用。
防火门一般设在以下部位。
(1)封闭疏散楼梯,通向走道;封闭电梯间,通向前室及前室通向走道的门。
(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的检查门。
(3)划分防火分区,控制分区建筑面积所设防火墙和防火隔墙上的门。当建筑物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要用防火卷帘门代替,同时须用水幕保护。
(4)规范(如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设计特别要求防火、防烟的隔墙分户门。
常开防火门平时它的门扇被定门器固定在开启位置,火灾时定门器自动释放,恢复与常闭防火门相同的功能。由于增加了定门器和自动释放系统,有时还要与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采用常开防火门势必增加工程造价。现行防火规范没有对防火门采用何种启闭方式作强制规定,可由设计者综合考虑建筑的标准高低、使用场合的特点、建筑使用者的管理需要及经济因素选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