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展市场的一种常见方式。以下是分公司注册的详细步骤及相关要点:
一、分公司注册的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 “分公司”、“分厂”、“分店” 等字词,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该经营场所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租赁的,但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有相应的负责人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公司委派,也可以由分公司自行选举产生,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以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总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可以提供总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用于证明分公司的经营场所。
分公司经营范围
明确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分公司的设立目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情况。
三、分公司注册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注册材料
将准备好的注册材料一并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登记注册,颁发分公司营业执照。
刻制印章
凭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的刻章单位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印章。
办理税务登记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申领税务登记证。
开设银行账户
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
四、分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
分公司不具有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风险控制,避免给总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
在注册分公司时,要明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不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税务登记
分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纳税方式,如立核算或非立核算。
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总公司要加强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分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财务规范。
总之,分公司注册需要认真准备材料,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同时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分公司的顺利设立和正常经营。
分公司注册一般包括以下流程:
名称核准:
准备工作:确定分公司的名称,一般是在总公司名称后面加上 “分公司” 字样,如 “XX 公司赣州分公司”。但有些地区对分公司名称有特殊要求或限制,所以在取名前好先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提交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名称核准申请。线上的话,通常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线下则需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办事窗口,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以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审核结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的名称进行审核,如果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复,就会核准通过,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登记材料:
填写申请表: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书上需填写分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并由总公司加盖公章 。
相关证明文件: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用于证明总公司的主体资格。
总公司的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章程应是总公司新的章程,能够体现总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等信息。
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明确分公司负责人的职责、任期等信息。
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如果是租赁的场所,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信息;如果是自有房产,则需提供房产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报经批准的,还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提交:如果当地支持线上办理,就登录政务服务网,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上传时要确保材料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上传成功后提交申请。
线下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带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办事窗口,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果材料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会当场告知,需要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提交。
审核与审批:
初步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材料是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如果材料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如果材料符合要求,会进入下一步审查。
实质审查:对于一些涉及特殊行业或特殊经营范围的分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会进行实质审查,如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对申请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等。
审批决定:经过审查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审批决定。如果批准设立,会核发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果不予批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方式:申请人可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选择到办事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取 。
核对信息:领取营业执照后,要仔细核对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包括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刻制印章:
申请刻章:凭营业执照,到的刻章处申请刻制分公司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章等。有些地区还可以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刻章,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刻章机构。
提交材料:通常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刻章申请书等材料(具体要求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领取印章:经过审核后,刻章机构会刻制印章,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领取时要仔细检查印章的质量和内容是否正确。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当地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要求,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办理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颁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
银行开户: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章等材料,到银行申请开立基本账户 。
分公司与子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法律地位
分公司:
不具有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不能立承担民事责任。
例如,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
具有立法人资格,依法立承担民事责任。它是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立企业法人,拥有自己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
比如,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设立方式
分公司:
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注册时所需提交的文件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
通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子公司:
由母公司作为股东之一,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需要提交的文件较多,如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注册资本验资证明等。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与母公司不同,具有较大的自主性。
三、控制关系
分公司:
完全受总公司控制,其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均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的负责人通常由总公司委派,代表总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展业务。
例如,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
子公司:
母公司虽然是其主要股东,但一般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子公司有自己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自主决策经营活动。
比如,子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战略,立制定生产计划、销售策略和财务预算等。
四、财务核算
分公司:
可以单核算,也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核算。在单核算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设置一套相对完整的财务账簿,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通常需要将分公司的财务数据纳入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进行合并反映。
分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终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和纳税。
子公司:
立核算,自负盈亏。子公司有自己立的财务体系,编制立的财务报表,并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立纳税。
母公司作为股东,根据其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
五、企业名称
分公司:
名称一般为 “总公司名称 + 分公司所在地地名 + 分公司”,例如 “XX 公司北京分公司”。
子公司:
有自己立的名称,通常与母公司的名称没有直接关联,如 “YY 有限公司”。
设立贸易分公司通常需要以下资料:
一、总公司相关资料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以及主体身份。
总公司章程:
可以提供总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决策机制等重要信息,应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总公司的代表身份。
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决议:
决议应明确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等事项,加盖总公司公章。
二、分公司相关资料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详细填写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基本信息,由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
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
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用于证明分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果是租赁的场所,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信息;如果是自有房产,则需提供房产证明。
分公司经营范围:
明确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一般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根据贸易业务的具体需求进行详细描述。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需要):
在设立分公司前,如果分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代理人):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分公司设立手续,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签字,加盖总公司公章。
承诺书(根据当地要求):
可能需要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等内容,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贸易业务的特点,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资料,如涉及特殊行业的许可证、进出口贸易所需的备案文件等。
设立分公司时,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一定要完全一致,但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具体如下:
可以存在差异的情况:
总公司可能经营多种业务,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所在地的市场需求、业务发展等因素,选择总公司经营范围中的部分业务开展经营。例如,总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产品、服装、食品等多种商品的贸易,其在某一地区设立的分公司可能根据当地市场对电子产品的需求较大,而主要开展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 。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总公司可能会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或扩展,但分公司的业务可能仍保持相对稳定,导致两者经营范围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差异。
需要注意的限制:
若分公司想要开展一些特殊的经营项目,而这些项目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要特殊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那么分公司也需要取得相应的审批或许可才能开展经营 。
分公司在确定经营范围时,应确保其在总公司的经营框架内,避免出现总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否则可能在工商登记等环节遇到问题 。
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通常需要填写以下表格: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基本信息填写:
“纳税人名称”:填写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若分公司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该代码;若尚未取得,可暂不填写,但后续需补充完善。
“登记注册类型”:根据分公司的企业性质进行选择,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分支类型 。
“注册地址”:填写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地址。
“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分公司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地址,如果与注册地址相同,则填写一致即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填写分公司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总机构信息填写:若分公司有总公司,需填写总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总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 。
核算方式:一般选择 “立核算” 或 “非立核算”,具体根据分公司的实际财务核算情况进行选择。如果分公司有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立计算盈亏,则选择 “立核算”;如果分公司的财务核算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则选择 “非立核算”。
经营范围:按照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详细填写。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财务会计制度信息:填写分公司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名称,如《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根据分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如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
折旧方法:填写分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
成本核算方法:如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等,根据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合适的成本核算方法。
会计核算软件信息:如果分公司使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财务核算,需填写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开发商等信息。
具体的表格填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税务登记前,先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在税务机关的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