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可以直接设置在建筑基础结构上,但是这些结构的防火、耐火性要符合要求。防火墙可以设置在防火分区上,如果防火分区交界处已经设置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墙,是不需要再设置防火墙的。在设置防火墙时,尽量不要将其设置在转角处等等。
防火墙是由不燃烧体构成,耐火极限不低于3h。为减小或避免建筑、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4.0h的不燃性墙体。通常防火墙有内防火墙、外防火墙和室外立墙几种类型。
建筑防火墙设置位置
1、住宅与非住宅(高层)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并使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楼板;
2、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4h的防火墙;
3、汽车库内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设置防火墙并使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楼板;
4、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贴邻建造时应设置防火墙;
5、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设置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并使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楼板;
6、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隔墙;
7、厂房内设置丙类液体中间储罐的房间与其他部位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隔墙;
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分控室贴邻外墙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隔墙;
9、防火隔间的强和避难走道的防火隔墙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3h的防火墙;
防火墙的结构连接构造使其能在火灾中自身的稳定性能,不会因一侧的火灾或一侧结构的破坏而引起防火墙的倒塌。过去很多建筑结构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防火墙的设置构造问题,导致火灾中存在潜在的破坏风险,需要在今后的结构设计中特别注意。
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如楼板受火焰或高温作用时,完整性被破坏,火焰穿到上层房间,表明楼板的完整性被破坏。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构件失去隔热过量热传导的性能。在试验中,如果构件的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超过140℃,或背火面任一点温度超过初始温度180℃时,均表明构件失去隔火作用。
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