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劳务人员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 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 及时为新招聘劳务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 受委托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 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 (5) 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材料 1、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报告审计报告 4、房本复印件 5、法人证件 6、公司电话、传真、邮箱
怎么获取劳务派遣许可证: 1、申请人携带《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 2、等待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充修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相关单位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并告知是否许可的决定,对于同意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另外,如果企业是在运营过程中想要增加劳务派遣业务的,那么企业就需要在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这个之前,先去增项,在经营范围里面加上劳务派遣这项业务,这样才能申请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