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允许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禁止报废汽车整车、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若考虑“五大总成”交售给再制造企业,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后可以出售,价值量将得到大幅提升,有望达到千亿市场规模。随着国内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相关法律逐渐健全,法律执行力度逐渐加大,行业将逐渐超规范化发展,再制造企业的旧件来源也将大量增加,促进行业蓬勃发展。
中国报废汽车回收率进入快速提升期,千亿市场爆发即将到来。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016年9月19日发布。根据意见稿,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审核部门将由经贸管理部门变为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和,报废汽车回收业不再纳入特种行业管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并给社会、环境和个人都造成了相应的危害。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报废汽车本身带来的危害外,与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在汽车回收利用方面还有着明显的差距。
拆解环节对报废汽车废弃物的不规范处理将造成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报废汽车的废油、废液、废电池、汽车破碎残渣(ASR)及有毒废弃物(含铅、汞、镉、铬等),如不经过严格的回收处置将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是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在欧美、日本等国家,汽车换代年限一般为:美国汽车的使用年限平均是7.1年;法国是9年;德国是5-6年;意大利规定是8年;日本是一般可行使40万km,但多数只行使了4-5万km、4-5年就处理了,或卖给二手车经销商,或废弃,只有很少汽车使用到10万km、10年左右。由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汽车仍属于消费品,汽车报废的观念还未得到大众普遍接受。如果不对汽车采取强制报废,我国报废汽车的管理将会十分混乱。所以我国结合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及车辆状况,对汽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汽车的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每年的报废量也随之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成为回收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节约原生资源,实现环境保护、国家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汽车大国,汽车回收制度的确立和强化是必然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