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是根据目前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做出调整。使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有:符合公开市场条件;市场有效;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是相似或可比的。
公开市场
(1)买卖双方都是出于各自的动机,是充分自愿的,无任何强迫;
(2)双方都已对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并且按照他们的佳利益决策行事;
(3)在这个开放的市场中,允许一段合理的时间用于披露信息;
(4)价格表示设备交易的正常货币价格,按正常的方式结算,不受特殊的付款方式或销售优惠的影响。
成本法运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中,是将各项可以确认的资产、负债的现实价值逐项评估出来,终确定企业价值。单项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部分而存在,其发挥作用的价值与它作为一项单的资产发挥作用,这两者的价值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在一条生产线中,某单项设备对整个生产线产能的贡献程度很高,那么若将其放在该生产线中进行评估,则其价值有可能会单对其进行评估时候的价值。因此,要特别明晰这两种假设条件下的价值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