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梳理知识产权情况:想要申报高企的企业,现在就应该全面梳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如果知识产权情况不达标,则应该及时的利用现有的符合申请条件的知识产权,查缺补漏、提前布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很重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 所以知识产权方面,既要有数量的同时,还要体现有质量的存在,这个质量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的相关度和技术性等方面; 2、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高企认定工作指引中明确了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同时明确指出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单列支并单列到具体研发项目; 如果企业在前期并没有将研发费用单列到项目甚至没有在账内单列支研发费用,临时按照「指引」要求对研发费用逐项进行归集、认定,那就很有可能是在做无用功;因此,提前归集财务费用是十分重要的准备环节; 3、提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认定条件要求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要在10%以上,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人力资源体系,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通过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满足公司和员工发展的需求; 4、提前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是高企认定的认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是直接可以提升高企认定成功率的; 企业要在前期做好项目规划与定位,做好立项评估,注重立项管理,建立制度保障使风险可控;同时还可以借助外力,突破技术难题,以此推动企业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才能使其在评分中拿到高分; 5、提前建立研发机制,规范组织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中指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占比20%,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发过程中对研发流程的梳理、管理制度的执行、奖励政策的体现都要有明确规范。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2、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项目)的确定 研发活动的确定方法与此前类似,包括行业标准判断法、判断法和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其中,目标或结果判定方法是前两种方式的方法。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认定申请书>>中“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3、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数的。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则省去了运用费用分摊机制的麻烦。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认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要求进行核算。 4、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为20%,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六、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3.1难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为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3.2应对措施 a.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账;检查申报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的申购单、入库单、验收单;实地查看该部分设备,核对资产用途(检查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用于研究开发项目。 b.结合固定资产盘点,核对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检查购入时已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单管理,是否存在重复计提折旧的情况。 c.复核各项折旧、摊销的准确性及相关性,关注前后各期折旧政策及方法的一致性d.对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检查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摊的金额是否正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有完整性的会计年度); 2、通过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形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 3、主要产品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范畴; 4、科技人员占当年员工数量的占比不低于10%; 5、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占比满足以下要求: (1)近1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5%; (2)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占比不低于4%; (3)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 当中,企业在我国境内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占比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要如何认定? 一、申请流程 评估企业是否可申请——注册等级——提交材料——评审——公示公告——发证 二、申请对象 符合高新技术领域企业 三、享受优惠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 2、人才安居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取得国家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30-100万不等 7、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予以180万元资助; 8、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条件,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上市; 9、高新企业可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10、深圳市每年从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 11、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2、认定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怎样确定? 企业管理与核算的一些问题如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这个“定义”包括“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定性是定量的前提,定量是定性的延伸。评审工作是定性,专项审计工作是定量。在认定实际工作中,专项审计工作摆在评审之前,形成工作顺序的倒置。高新企业认定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由于注册审计师知识方面的原因,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认定造成困难,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定性问题影响审计定量的判断,也是注册会计师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分岐的原因。 例如:一家企业拥有权是一种催化物,其作用是将杀虫药剂的原化学溶液改变为水解溶液的新技术,但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哪一项目,我们则与企业及代理申报人意见不同。 一家企业产品其系列产品为“一般降解泡沫餐具”,我们认为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中明确除外的产品,而企业和代理机构则说其符合《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 二、企业管理与核算上的原因,带来定量上的困难。 例如:一家纺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转化产品(PS)是耐高温、能的雨衣布、窗廉布等布料,而销售及出库单上,统一写“布”,也没有写明产品编号、规格。审计难以判别其是否属于高新技术转化产品。 企业及代理申报人编制的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账(台账),在财务账上找不到依据,或大部分找不到依据,是因为企业或代理记账的原来就没有产品销售收入明细分类,而是申报临时统计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