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是企业办理的,企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且是越快越好,越快越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随着政策变动,北京市很可能对未来进京施工企业做进一步限制。
外省企业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呢?
带着这些疑问小郭先带各位老板了解一下办理进京备案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2、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注意:营业执照、资质与安全许可的信息完全一致才行。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和公司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身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B本+建造师+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照片原件等;
6、在京办公地址的证明。
我公司是一家拥有着丰富办理经验的代理公司,本公司本着诚信至上的原则坚持为客户办实事儿,进京备案办理成功。
本公司对外省企业办理备案的省市有;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进京备案的受理条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要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其中,企业证照为副本原件扫描),所有信息页扫描上传(例如:企业证照的基本信息页、变更页、年检页等),可分页扫描上传。
✔企业法定代表人件应在有效期内,登记的人员姓名与企业证照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在京负责人应在有效期内;法人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其它证照相一致,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正反双面扫描。
✔企业办理初次备案时,不必同时备案注册建造师。如需备案的,注册证书应为全国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查询住房城乡,注册单位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安全考核B本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外地的建筑企业、咨询业务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来接承接业务施工,需要办理外省企业。以前没有办理过的企业,称为“chu次”,那些离京退出市场的企业,再一次想施工,办理的,称之为“再次”。
这两种形式,在办理过程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的步骤,存在些许差异,在这里,为各位简单讲解一下。
申请材料
一、chu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
2、企业资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居民(参与该项目管理人员的)
5、居民(驻京委托代理人的)
6、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人员备案时需要)
7、驻京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8、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9、某某师某某人员注册证书
二、再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B表)
2、居民(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
3、企业资质
4、 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6、 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7、注册证书
9、在京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评价意见
外省施工备案成功办理主要针对城市有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外省施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