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塑料是依据在其使用寿命结束后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而存在的不同形态的塑料,几乎所有热塑性塑料都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在合成树脂生产过程中、在塑料制品和半成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在塑料物流过程和消费者使用后均产生再生塑料。
可回收废塑料的回收可分为四级:
回收是指采用通常的加工方法把可回收的废旧塑料(边角料等)加工成与新料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产品。
二级回收是指把废旧塑料(边角料等)经一种或多种加工方法加工成性能比新料稍差的产品。
三级回收是指回收废旧塑料中的化学成分,使之成为单体或燃料。
四级回收是指通过焚烧从废旧塑料中回收能量。
常用废塑料有PE、PP、PVC、PET、EPS、PA、ABS
废塑料则是在民用、工业等用途中,使用过且终淘汰或替换下来的塑料的统称。它按再利用途径的不同可分为:1.再生塑料、2.再加工塑料、3.回收塑料、4.可重复使用塑料、5.可回收再利用塑料、6.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