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5.1.3 尺寸与极限偏差
5.1.3.1 挡烟垂壁的挡烟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小值不应低于500mm,大值不应大于企业申请检测产品型号的公示值。
5.1.3.2 采用不燃无机复合板、金属板材、防火玻璃等材料制作刚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2000mm;采用金属板材、无机纤维织物等制作柔性挡烟垂壁的单节宽度不应大于4000mm。
5.1.3.3 挡烟垂壁挡烟高度的极限偏差不应大于±5mm。
5.1.3.4 挡烟垂壁单节宽度的极限偏差不应大于±10mm。
挡烟垂壁是由不燃材料制成,从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垂不小于500 mm挡烟设施,常用于高层、商场、写字楼、公建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分隔,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