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器的政治价值表现在古玉器是社会等级制的物化,是古代人们道德和文化观念的载体。出土玉器基本上出自有身份和地位的大中型墓葬中,春秋战国就有“六瑞”的使用规定,6种不同地位的官员使用6种不同的玉器,即所谓“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壁、男执蒲壁”;从秦朝开始,皇帝采用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朝;唐代明确规定了官员用玉的制度,如玉带制度。
古玉器的宗教功能体现古人在图腾崇拜中的用玉。玉器的经济价值从古到今不减。大中型墓葬中出土较多的古玉器,除了表征墓主的身份和地位外,也是财富的象征;商代至春秋战国时期,有以玉作币、以玉作交换和贡品的做法;清朝有“古铜旧玉无身价”的说法。
有些玉器直到清代晚期也依然作为重要的礼器。据《周礼.大宗伯》中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虎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壁、琮、圭、璋、璜六种玉器,即是所谓的礼乐器。此外,瑗、环、 珑等也曾有不同时期作过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