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应分别股权的购买方、股权的转让方、被买卖股权的企业(目标企业)进行分析。
分析目标企业。股权转让中目标企业可以解散,也可以不解散。如果不解散,则无论股权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目标企业作为法人的地位没有改变,所有的纳税事项均由目标企业延续,股权转让交易不会使目标企业产生纳税事项。如果目标企业解散,其股权转让的交易实际上就是收购企业吸收合并目标企业,其税收处理为:
(1)关于所得税。目标企业是否就转让中的所得缴纳所得税取决于收购企业支付的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的份额。如果除收购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审核确认,为免税合并;否则,为应税合并。
(2)关于流转税。根据国税函[2002]16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国税函[2002]42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问题的批复》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 也就是说,无论是应税合并还是免税合并,目标企业都无需缴纳流转税。
(3)关于土地。根据财税[1995]48号《关于土地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
再看收购企业。如果目标企业不解散,则无论收购企业是部分还是全部收购股权,收购企业不涉及任何纳税事项。如果目标企业解散,目标企业所有的资产负债都纳入到收购企业的账上。会计上按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将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同一控制)或评估价值(非同一控制)入账,税收上按免税合并还是应税合并将计税基础确定为原账面价值(免税合并)或评估价值(应税合并)。此外,根据财税[2008]175号文《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后分析转让方。股权转让方的税务处理因转让方是法人还是自然人而有所不同。如果是法人,发生的股权转让所得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转让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是自然人,其股权的转让因目标企业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而不同。如果是上市公司,则个人转让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则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比照“财产转让所得”由收购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讲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其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的公司在成立之初由几位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创立,然而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理念不一致,有的股东退出公司经营。也有的公司起初是个人资的形式,后期找到朋友一起经营,需要加入新的股东。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其特征有非违法性、低风险和高收益、策划性、反性。
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章程修正案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原(新)法人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委托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是需要原法人和新法人都签字的。登记申请书、章程、委托书等都是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进行下载的(具体请以当地工商局办事员要求为准)。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的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法人变更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报告。
4、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