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申请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共初步审定公告商标1066979件,核准注册商标837643件,驳回和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486801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106058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66808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58731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68282件,裁定商标异议案件25020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17733件;审查马德里延伸申请46443件,审查马德里国际注册后续申请23272件。
作者认为中国应适用“注册在先为主,兼顾使用”的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使用的基础,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灵活地运用商标注册策略,对保护商标及商标权,开拓国内外市场有着非常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现状,建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商标注册,切实保护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