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墙可以直接设置在建筑基础结构上,但是这些结构的防火、耐火性要符合要求。防火墙可以设置在防火分区上,如果防火分区交界处已经设置了钢筋混凝土结构墙,是不需要再设置防火墙的。在设置防火墙时,尽量不要将其设置在转角处等等。
建筑防火墙设置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2、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3、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4、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5、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6、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防火墙的结构连接构造使其能在火灾中自身的稳定性能,不会因一侧的火灾或一侧结构的破坏而引起防火墙的倒塌。过去很多建筑结构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防火墙的设置构造问题,导致火灾中存在潜在的破坏风险,需要在今后的结构设计中特别注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建筑以及大型物流仓库的面积越来越大,为满足建筑防火设计的要求,控制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墙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区或防止建筑间火灾蔓延的重要分隔构件,合理设置防火墙尤为重要。防火墙的设置,影响结构设计的方案布置,需在初步设计阶段统筹考虑防火墙的位置及结构连接构造.
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