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进行改革,申请人承诺已具备法定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层级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许可条件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
3.有一定数量工作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之前,需要准备好相应材料。按照规定,办理人力资源许可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公司名称核名材料、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办公设施、具备职业资格的办公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件、验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