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丢失的解决办法请参照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证明
xx-x招标公司:
我公司由于×××原因,将投标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公告
因济南市钢城区城市雨污分流工程项目施工需要,自 2023年5月17 日至 2023 年6月5日需对寨子大桥下汶河北大街全封闭进行施工,过往车辆及行人绕行寨子大桥主线、钢城西外环、泰达路、朝阳路,请沿线居民及周边各单位、企业、商户做好准备,合理选择出行线路,避让施工路段。由于施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济南市钢城区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