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的一种活动,交付的是检验检测报告,可见试验检测是以完成试验检测工作内容并交付试验检验报告为标的,试验室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完成所委托的工作,试验室的工作具有立性。《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类似代理,是受托方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的一种行为。可见试验检测是委托合同形式掩盖下的承揽合同。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要求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承揽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这一特点其实质是转委托,说明试验检测分包的实质应该是转委托,是委托合同掩盖下承揽合同的转委托。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电导仪、酸度计、离子计、电位滴定仪、库仑计、极谱仪、伏安分析仪、比色计、分光光度计、光度计、光谱仪、旋光仪、折射率仪、浊度计、色谱仪、电泳仪、烟尘粉尘测量仪、粒度测量仪、水质监测仪、测氡仪、气体分析仪、瓦斯计、测仪、测爆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熔点测定仪、水分测定仪、湿度计、湿度发生器、仪、粘度计、测量用电子显微镜、X光衍射仪
操作流程: (1)不要用仪器去直接观测太阳,这样不仅有可能损坏测距仪或全站仪的内部部件,也有可能会造成眼睛受伤; (2)雷雨天进行测量工作,将冒着受雷击的危险,因此,雷雨天不要进行野外测量; (3)电子仪器的充电器只能在干燥的房间里使用,不应该在潮湿和酷热的地方使用,如果这些装置受潮,使用时将可能会发生电击; (4)仪器如有激光发射,不可用眼睛直接观测激光束,也不要用激光束对准其他人; (5)使用金属水准尺、对中杆等装置在电气设备如电缆或电气化铁路附近工作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遵从有关电气安全方面的规定; (26仪器从温度低的地方安置到温度较高的地方时,仪器表面及其光学部分将产生水汽,可能影响到观测,可用镜头纸将其轻轻擦去;也可以在使用前将仪器用衣服包住,使仪器温度尽快与环境温度相适应,这样,水汽会自动消除; (7)应保持PCMCIA卡、电缆和插头的清洁干燥,经常清理插头上的灰尘。仪器工作时,不要拔掉连接电缆或是卸下PCMCIA卡,否则将导致数据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