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所以询问法也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直接、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工程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 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 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 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图纸会审记录 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需填写具体开工、竣工时间、内容及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 其他结算资料 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出的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淤泥排放费证明等。